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(仅供参考)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
1、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(申请人)
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(年满18周岁、一般大一上学期);
2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(学工党支部)
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,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,及时派党员找他们谈话,对他们进行教育;总支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,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。
3、集中培训教育(业余党校)
择优推荐入党申请人参加党校学习(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,各学院团总支协助)。
4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(学工党支部)
经各班级团支部和团总支推荐,党支部支委会(支部大会)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,并指定两名党员(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)担任培养联系人。
5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并进行定期考察和分析(党支部、培养联系人)
●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、工作情况(每季度至少提交 1 份思想汇报);
● 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;
● 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、教育、考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,形成书面考察意见。
6、群众评议、团组织推荐、政治审查、党内评议确定发展对象(党支部、党总支)
● 党支部组织开展群众评议,征求意见:
● 听取团组织推荐意见(在全体团员中进行)或辅导员(教师)意见:党支部应主动征求辅导员(教师)意见。
● 政治审查:包括审查本人及其亲属的政治历史表现等。
● 党支部开展党内评议,征求意见: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,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了解、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,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二、预备党员的接收
7、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审核、预审(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党支部、组织员)
8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(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党支部)
9、确定入党介绍人(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党支部)
● 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;
●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指定。
10、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(申请人、介绍人)
党支部要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,志愿书由本人填写,入党介绍人作指导,填写要规范,字迹要清楚(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),不允许涂改。党支部要对志愿书进行审阅。
11、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(党支部)
12、指派专人进行入党前谈话(基层党委、党总支)
13、基层党委、党总支审批
14、基层党委、党总支上报党员材料,党委组织部进行逐份审查把关
三、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
15、反馈审批结果(党总支、党支部)
● 党总支及时向支部反馈审批结果,支部及时通知预备党员,提出要求和希望;
● 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、党小组参加活动;
● 向支部大会公布,并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;
● 预备党员进入一年的预备期,接受继续教育和考察
16、入党宣誓(党委、党总支)
● 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名单
● 宣誓人持立正姿势,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;
● 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誓,宣誓人跟读;
● 领誓人读完誓词说“宣誓人”后宣誓人逐个报自己的姓名。
17、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、培训(党支部、党总支、党校)
18、提出转正申请(预备党员)
预备党员可在预备期满一两周前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书。
①说明入党、预备期满的时间;②说明成绩及不足,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;③今后努力的方向;④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。
19、审查、讨论(支委会、支部大会)
20、审批转正申请和支部决议(党总支)
21、组织部盖章、备案(党委组织部)
22、反馈转正审批结果(党总支、党支部)
23、党员发展材料存档(党总支)